
投資者教育
防控非法期貨宣傳活動專欄
您的位置:首頁--投資者教育--防控非法期貨宣傳活動專欄防范非法期貨活動投資者教育系列問答(1)
來源:鑫鼎盛期貨 時間:2016-12-05 瀏覽:3520次
什么是非法證券期貨活動?
非法證券期貨活動是指未經批準從事依法應由證券監管部門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或批準,應受法定監督的證券發行和經營證券期貨業務的活動。這類違法犯罪行為的表現形式主要有三大類:一是非法發行股票;二是非法經營證券業務;三是非法經營期貨業務。
非法發行股票,是指未經證券監管部門批準而擅自公開、變相公開發行股票的行為。擅自公開發行股票是指未依法報經證監會批準,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或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后股東累計超過200人的行為。變相公開發行股票是指未依法報經證監會核準,采用廣告、公告、電話、信函等公開方式或變相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以及公司股東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的行為。如果是向特定對象轉讓股票,未經證監會批準,股票轉讓后,公司股東不得超過200人,違反這一法律規定的行為也是變相發行股票。
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是指未經證監會批準的機構和個人從事的證券承銷、經紀(代理買賣)、證券投資咨詢等證券業務。
非法經營期貨業務,是指有關公司或個人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擅自設立或者變相設立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他期貨經營機構,或者擅自從事期貨業務,或者組織變相期貨交易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