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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證券期貨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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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期協發布 時間:2015-06-15 瀏覽:4550次
【期海導航】——期貨配資,險上加險
期貨配資,險上加險
從前面的例子可見,滿倉操作屬于豪賭行為。如此交易,可能會有一次兩次的僥幸成功,但從概率上說,長期以此方法交易,注定是會破產的。滿倉操作的實質是將期貨的保證金杠桿作用放至極大值,杠桿是一把“雙刃劍”,在順利時可以大把獲利,而在不順時就會大把虧損。
最近幾年,互聯網上出現了不少打著“期貨配資”招牌來招攬業務的廣告。盡管在2011年7月5日中國證監會發出了《關于防范期貨配資業務風險的通知》,但打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旗號的期貨配資公司卻依舊我行我素,十分活躍。
中國證監會的《通知》對“期貨配資”作了如下描述:
配資公司經工商管理部門核定登記的范圍多為投資咨詢、投資管理或管理咨詢等,未取得任何金融業務許可牌照,涉嫌超越經營范圍從事資金借貸業務。配置資金進入不同投資領域,其中包括期貨市場。配資業務進入期貨市場時,多以配資公司控制的個人名義在期貨公司開立期貨交易賬戶,并將賬戶提供給客戶使用,客戶存入自有資金,配資公司以此為基數,向客戶進行配資。配資公司在交易過程中對客戶交易賬戶實施風險控制,虧損達到一定比例時對其進行平倉或要求其追加保證金,以保證配資公司自身資金不受損失,同時收取高額資金使用費。
由于在配資業務中,客戶資金被配資公司控制,其安全性難以得到保障;且配資放大了杠桿比例,加大了客戶財務風險;同時,配置資金進入期貨市場,可能擾亂期貨市場秩序,存在風險隱患。
配資公司實際上是進行資金借貸業務,他們為了控制自身的風險,在配資交易中會對交易者實施種種控制手段。比如,以配資公司控制的個人名義在期貨公司開立期貨交易賬戶,絕對禁止交易者更改密碼,還有苛刻的風控措施,例如不能持倉過夜,甚至不能持倉過午,虧損達到一定比例就強行平倉。但他們自身的信用風險卻是沒人擔保的。
配資公司給出的配資比例普遍為1∶10,也有部分配資公司甚至給出1∶20的配資比例。由于以自有資金進行滿倉交易的話就有7~15倍的杠桿,若再以1∶10的比例進行配資,那么杠桿實際就放大至70~150倍。即使不考慮配資者可能遭受的信用風險,僅從交易角度看,在這樣的高杠桿下,交易心態也將被徹底扭曲。在不準過夜的規定下,只能是進行超短線交易,而每一次交易都是高杠桿賭博,一次操盤失誤,交易者就要承擔放大70~150倍的損失,一旦進入配資公司的風控線就被強制清盤。從概率角度看,這種交易行為的結果一定是失敗者,最終不但將本金賠完,還白白給配資公司做一陣子“打工仔”。
曾經有報道稱,一位對配資交易比較熟悉的操盤手對記者表示:據他了解,做配資的投資人中,90%的人虧損,5%的人持平,僅5%的人盈利。盡管數字無從核實,但從配資交易的性質看,這種描述應該是比較接近真實的。
期貨配資活動的危害和風險是如此明顯,任何一個理性投資者都應該遠離配資業務。
期貨交易三大惡習之二——虧而拖
自有期貨以來,沒有任何一個堪稱專家的投資者能夠百戰百勝,沒有任何一種分析工具次次靈驗!只要是人,在交易中出現考慮不周或失算是難免的。問題在于出錯后怎么對待。聰明與愚蠢的區別就在于聰明人在出錯后會主動斷臂,不致釀成大禍;而愚蠢的人則會被拖死。
失敗者的交易記錄中,未必都是次次虧損。事實上,你可以發現,有些失敗交易者的盈利次數甚至超過虧損次數,之所以最終虧損出場,必然有一次或數次(盡管次數不多)傷筋動骨的虧損。而這些巨虧通常都是拖出來的。一開始往往只是不起眼的小虧損,由于不及時處理,最終拖成無法忍受的巨虧。
“不怕錯,只怕拖”是期貨投機中最重要的原則。
在期貨實戰中,人們很容易犯“虧而拖”的毛病。一般而言,人們對及時止損都會產生一定的心理障礙。其原因是,人們都厭惡失敗,很容易寄希望于拖一陣子后行情會反轉,得到一個不敗的結果甚至是反敗為勝的結局;另一個原因是怕認賠后行情馬上反過來,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就是二次打擊了,會給人造成更大的挫折感。事實上,止損過后行情反過來的情況的確也經常會發生。
克服心理障礙必須依賴理性分析。即使在十次止損中,有七次被證明是錯了,止損也是值得的,因為它避免三次致命的虧損——這就是所謂的“止損永遠是對的”。
要真正克服“虧而拖”的陋習,最重要的就是養成第一時間下止損單的好習慣。第一時間下止損單的好處是:即使行情出現不利于你的突變情況,你已在第一時間止損了,不至于措手不及。如果是面對已成事實的巨大差價,再作止損決策就更難了。
期貨交易三大惡習之三——輸得起贏不起
如果說“虧而拖”是“輸得起”的表現,那么“贏小錢就跑”就是“贏不起”的表現。所謂“輸得起”并不是褒義,這是指投機者在交易時,一旦單子被套,不甘心割肉出場,死拖下去,一心企盼行情回轉。盡管這種方式有時的確也能湊巧把風險扛回來,但一旦行情沒有回轉,往往會造成巨大的虧損。這種情況只要出現一兩次就足以對投機者造成重大打擊。所謂“贏不起”,是指投機者在持倉已經獲利的時候,心中忐忑不安,老是計算著已獲利多少,生怕一旦行情反過來后到手的利潤泡湯,最終以獲小利出場。由于在某些情況下這種做法的確是對了,更強化了獲小利即出場的心態。但問題是經常這樣,一旦后面有更大的利潤,他總是無法獲得。
價格漲跌,乃尋常之事,在期貨上投機,實際上是在博后市價格是漲還是跌。然而,誰也無法保證博的反向就是正確的。博錯方向的事不僅經常會發生,而且也是不可避免的。但兩個投機者在多次交易后,即使博錯博對的概率相同,也很可能會出現一個巨大虧損,另一個賺得盆滿缽滿的情況。若仔細追究,可以發現巨虧的投機者往往是博對時贏了小錢,博錯時虧了大錢。相反,最終賺錢的投機者,往往是博錯時虧小錢,博對時贏大錢。顯然,最終的輸贏不在于每次交易一定要博對方向,更在于博錯時的損失盡可能小,博對時的獲利盡可能大。十次博弈,七次錯誤,三次對路,出錯時每次平均輸1萬元,博對時每次平均贏5萬元,最終結果仍是贏利8萬元;反之,若十次博弈,七次對路,三次錯誤,博對時每次平均贏1萬元,出錯時每次平均輸5萬元,最終結果仍是虧損了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