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發廣期所——關于調整碳酸鋰期貨LC2401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和交易限額的通知
來源:廣期所發〔2023〕277號 時間:2023-12-05 瀏覽:1838次
各會員單位:
經研究決定,對碳酸鋰期貨LC2401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和交易限額作如下調整:
自2023年12月6日交易時起,碳酸鋰期貨LC2401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三點二,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三點二。
自2023年12月6日交易時起,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在碳酸鋰期貨LC2401合約上單日開倉量不得超過2,000手。該單日開倉量是指非期貨公司會員或者客戶當日在單個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單日開倉數量不受上述標準限制。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賬戶按照一個賬戶管理。
我所將根據市場情況對交易手續費標準和交易限額進行調整。
特此通知。
廣州期貨交易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