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2018年清明節期間調整客戶交易保證金和漲跌停板幅度及連續交易時間等事項的通知
來源:鑫期風字〔2018〕4號 時間:2018-03-29 瀏覽:3288次
尊敬的投資者:
接各交易所的通知,清明節休市時間為2018年4月5日至4月7日,4月8日(星期日)為周末休市。為防范清明節期間外盤波動和其他不確定因素帶來的市場風險,經公司研究決定從2018年4月3日結算時起對各品種交易保證金收取比例進行如下調整:
一、上海期貨交易所:
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調整為17%,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8%。
如遇上述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停板幅度與現行規則規定的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停板幅度不同時,則按兩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執行。其他品種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停板幅度仍按現行規則執行。
二、大連商品交易所:
豆粕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5%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7%;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油、棕櫚油、玉米、玉米淀粉、鐵礦石、焦煤、焦炭、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雞蛋、膠合板和纖維板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維持不變。
對同時滿足《大連商品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有關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合約,其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按照規定數值中較大值執行。
三、鄭州商品交易所:
PTA、動力煤、菜粕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3%,棉花、菜油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為12%,白糖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由原比例調整至14%,棉花、菜油、白糖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為 5%。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期貨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起,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原有水平。自豆粕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兩個合約未同時出現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的第1個交易日結算時起,豆粕品種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比例恢復至原標準。自第一個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結算時起,鄭商所上述品種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平。
四、連續交易時間提示:
4月4日(星期三)當晚不進行連續交易。
4月9日(星期一)所有期貨合約集合競價時間為08:55-09:00。當晚恢復連續交易。
敬請各位投資者注意做好風險防范工作,理性投資,確保資金合理利用,以防范節假日期間因國際市場相關品種期貨價格發生較大波動引起的風險。
特此通知。